根据公安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《关于做好2018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工作的通知》(公政治〔2018〕195号)要求,现将我省2018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工作有关事项说明如下。
一、报考资格条件
报考公安院校公安专业的考生,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:
1.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;
2.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;
3.忠于祖国、忠于人民,作风正派,具有良好的品行;
4.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法制观念;
5.热爱公安事业,志愿从事公安工作;
6.高中毕业;
7.年龄为十六周岁以上、二十二周岁以下(1996年9月1日至2002年8月31日期间出生),未婚;
8.思想政治素质好,符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政治条件;
9.身体、心理健康,符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体检标准。
二、体检项目和标准
体检的项目和标准,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执行,详见《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》(人社部发〔2016〕140号)、《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(试行)》(人社部发〔2010〕82号)。同时,还应符合下列条件:
1.身高:男性170厘米及以上,女性160厘米及以上。
2.体重:男性体重指数(单位:千克/米2)在17.3至27.3之间,女性在17.1至25.7之间。
3.视力:单侧裸眼视力4.8及以上。
4.色觉:无色盲、色弱。
三、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
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,按照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(2014年修订)》的有关规定执行,具体如下:
1.50米跑。可测次数:1次,合格标准:男性≤9.2秒,女性≤10.4秒;
2.立定跳远。可测次数:3次,合格标准:男性≥2.05米,女性≥1.5米;
3.1000米跑(男)/800米跑(女)。可测次数:1次,合格标准:男性≤4分35秒,女性≤4分36秒;
4.引体向上(男)/仰卧起坐(女)。可测次数:1次,合格标准:男性≥9次/分钟,女性≥25/分钟。
以上4个项目中有3个及以上达标的,体能测评结论为合格。
四、体能测评地点
体能测评地点设于海南省人民警察高级培训学校(海口市琼山区铁龙路156号)。
五、注意事项
1.请考生务必同时携带考生本人身份证和高考准考证原件(备带不少于5张近期1寸免冠彩色相片),按照规定的时间参加面试及体检体测。
2.请考生着运动装和运动鞋参加面试体检体测,不得携带手机和背包入场。
3.在体能测评前,请考生和家长务必确认考生身体健康。考生因身体健康状况不良等自身原因,导致体能测评中出现中暑、受伤、致病、死亡等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。
4.在体能测评前,请考生自行做好热身准备活动,减少测评过程中出现受伤等情况。
5.由于面试、体测时间较长,考生可备少量便于携带的食物和饮用水保证能量。
志愿报考公安院校公安专业的考生,须参加由省公安厅组织实施的面试、体检、体能测评和政治考察。
(海南省公安厅供稿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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